为充分发挥分党校在党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工作研究中的作用,使分党校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分党校工作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优标准(120分)
考核 项目 |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自评得分 |
组 织 管 理 (55分) |
班 子 建 设 (10分) |
1.建立分党校校务委员会且分工明确,分党校校务委员会一般由分党校校长、副校长、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和专职组织员组成,分党校校务委员会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的各扣1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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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分党校工作1次,每缺一次扣0.5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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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排办班时配备班主任或组织员,未配备的扣减0.5分,扣完为止。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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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管 理 (35分) |
4.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缺一项扣1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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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学年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不少于一次,若未安排,不得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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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审核学员报名信息,在培训结束后修改培训合格证、学员鉴定表等相关信息,修改一份,扣0.5分,扣完为止。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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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真组织开学典礼和结业典礼。分党校负责人和负责培训工作的老师无故缺席一次各扣1分,请假一次各扣0.5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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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教学组织管理,做好学员考勤工作,没有考勤记录扣2分,考勤记录不全或不规范的扣1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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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教学事故(包括课堂、监考等),若有则扣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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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员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违纪一人次扣1分,作弊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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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员考试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得6分,在85%(含)-95%得5分,在85%以下得4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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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管 理 (10分) |
12.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各类培训工作的相关分类档案,每类培训档案材料不齐全的扣1分,缺少的扣2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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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作档案有专人负责,没明确专人负责的扣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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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培 训 (45分) |
入党 积极 分子 培训 (25分) |
14.教学计划安排合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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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教学形式多样、管理规范。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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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若分党校单独或牵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严格执行教学安排,加强培训环节和过程管理(含授课、分组讨论、小组活动、结业考试、开学典礼、结业典礼等),每缺1个环节扣1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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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员评选工作。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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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培训 (10分) |
18.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培训,未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离校前教育培训的,每年扣1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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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协助做好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相关培训工作。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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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 党校 (10分) |
20.重视分党校网上党校的建设,开设网上党校,充分发挥网上党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阵地作用。分党校没有专门网页的扣3分,作用发挥不好的扣1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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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积极更新分党校网站信息,若分党校单独举办培训班,则需要发布新闻稿,没有发布新闻稿的不得分;每学期网站未更新信息的扣2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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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工作 (20分) |
22.分党校培训授课方式灵活多样,管理方法有所创新。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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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形成明显的办班特色或其他值得借鉴和推广的经验。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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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党校三年内有公开发表的与党校教育工作为题材的论文或科研立项。公开发表每篇校级论文1分,省级及以上论文2分;每项校级科研立项2分,每项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3分,总分最高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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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优办法
(一)党校每年组织对分党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优。
(二)各分党校根据考核评优标准要求进行自评打分,满90分者可以申报先进分党校。
(三)每三年评选一次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由各分党校推荐,党校组织评选。
(四)凡获得先进分党校、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的集体和个人,由党校集中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他
(一)本办法由党校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