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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第43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8:00至9月20日20:30。

考试地点:南校区逸夫楼南栋二、三、四楼计算中心机房。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必备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证件不全或照片与考生本人明显不符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准考证下发后,考生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模拟上机、正式考试及以后查分均需使用。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并遵照执行。

3、模拟考试安排

考生应参加模拟考试,以便熟悉考试环境并核对本人信息。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模拟考试,方能进入本人的考试目录,核对本人信息。

模拟考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白天。具体时间考生根据正式考试时间在下表中查找出对应的模拟考试时间。

模拟考试地点:与正式考试地点相同(见准考证)。

4、上机考试

(1)考生按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报到,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并随机抽取考试机号。候考室设置如下:

(2)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后应听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坐在指定位置上,认真听取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在考试前5分钟由带队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考试前考生不得自行进入考场。

(3)进入机房后,只能携带笔、准考证、身份证等必备用品,不得携带书籍、资料、U盘、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以及计算器、手提电脑、PAD等辅助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

(4)考生按抽签号码,在指定机位就座,点击“桌面”上“考试系统”,在准考证登陆状态下正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同时校对显示器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如不正确,请举手报告监考老师进行登记。

(5)考试过程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且始终在自己的考生文件夹下答题,交卷前关闭所有窗口,否则影响评分,后果自负。点“交卷”,经监考老师检查无误后离开考场。考生退场时,不得将草稿纸带出机房,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逗留。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机器故障,应举手报告监考老师,不得擅自关机。

(7)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机房制度,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吸烟、吃喝东西、喧哗、上厕所,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U盘、MP3等存储设备,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或停考等处罚。对有意破坏网络和扰乱考试秩序者,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5、考试后50天,考生可通过全省联网的16885885查询成绩。



教务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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