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17号
各教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教师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成果形式包括:科研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报告、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说课稿、教育教学随笔等。
2、要求论点鲜明,文字精练,理论联系实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每篇以2500~7000字为宜。
3、每篇收参评费60元。参评成果不退,请自留副本。需要《获奖成果通报》的,加收工本费、邮寄费30元。
4、参评成果文题下依次标明邮编、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手机)和详细地址等,用A4纸小四号字打印。
5、参评人请于5月12日前将参评成果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必须同时将原稿通过E-mail发送电子文本至:330510747@qq.com,标题请注明“湖南省教改优秀成果评选-学院-姓名”。联系人:刘婕,电话:58290212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