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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组织开展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通知

教务处〔2015〕31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5〕118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推荐以及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指标分配

申报项目包括学校自主评审项目和出版社资助项目两个部分。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学校自主评审,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公共英语教改项目,由学校择优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自主评审项目有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8项、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出版社资助项目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公共外语教改项目3项。

另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省高教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教学评估专业委员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在结合学会重点工作、明确选题、广泛发动会员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推荐、学会择优遴选后,可分别推荐3-5项分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占学校指标)。

学校采取限额、分类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1.学校自主评审项目

(1)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各教学院、教务处择优推荐1~2项,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作为一个申报单位由机关党委择优推荐申报1~2项。

(2)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由从事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教师申报,与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1项。

2.出版社资助项目

公共外语教改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申报3项。

3.学会遴选项目

由各教学院择优推荐1项,相关教学管理单位择优推荐1项。

(二)申报要求

1.学校项目推荐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为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申报的普通教育和公共外语项目中课程建设改革方面的项目应占1/2以上,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信息化课程建设项目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探索的项目。成人教育项目原则上应为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

为切实加强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申报的普通教育项目中须有一定数量的项目用于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

2.凡2015年以前立项的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研究项目仅限于本专科教育层次。本科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4年。

4.项目申报选题可参考《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附件2),鼓励根据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选题。

5.申请者须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学校评审项目一式两份,出版社资助项目一式六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形式

已立项到达完成时间尚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自筹经费项目的结题教育厅委托我校组织结题,其他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厅审核结题。须结题的项目见《2015年须进行结题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附件4)。

(二)结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一式两份,并附结题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可参考以下内容装订。

(1)项目立项批文;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研究报告;

(4)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和效果证明材料;

(5)依托本项目获得的奖励;

(6)依托本项目发表的论文。

2.每个项目结题资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三、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形式

各校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教育厅委托本校进行。须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见《2015年须进行中期检查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附件6),已完成研究内容并达到结题要求且准备结题的项目,按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二)中期检查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7)一式一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中期检查表封面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如实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8)、《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9)、《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0)。

2.请各单位将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材料于4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教研科;学校自主评审项目和出版社资助项目的材料于5月4日前统一报送。所有项目的材料须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

3.省高教学会须在各高校报送的项目中择优遴选后再上报至教育厅,因此请各单位将学会遴选项目的材料于4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研科,因每个专业委员会只能申报一项,届时学校将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3-5项至高教学会。

4.凡应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未按时上交中期检查材料或中期检查不合格,或凡应进行结题的项目未按时上交结题材料或结题不通过的,取消项目所在单位今年的项目评审和立项资格。

五、其他

1.直属单位是指期刊社、潇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工程训练中心、附属学校等八个单位。

2.通知及附件材料电子文档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58290212,联系人:刘婕,电子邮箱:jyk@hnust.edu.cn。


附件1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5]118号).doc

附件2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doc

附件3 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 2015年须进行结题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5 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6:2015年须进行中期检查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doc

附件8 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9 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10 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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